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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石人岩果蔬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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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三包”服务制度及承诺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产品售后服务制度
顾客满意度管理制度
顾客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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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投诉处理制度

1、用户对我社售出产品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投诉时,接待人员必须态度和谐,详细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内容转达有关管理人员。

2、客户投诉主要有经营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处理。

3、经营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查清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明确责任方,提出处理方案,落实处理结果,并写出书面纪录。

4、投诉内容涉及产品质量、且质量与供应商有关时,应即与供应商联系,并督促供应商及时解决。

5、客户投诉处理后,经营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应向客户征询意见,是否满意。经营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在处理客户投诉后,应向上级汇报,并由上级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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