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市心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居务公开监督

   1、对居务公开具体案件进行审查,居务公开资料经居监委并经主任签字后,在居务公开栏中公开。

     2、受理群众对居务公开的投诉和办理结果的质疑,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补充更正。

     3、督促居务财务定期及时公开。一般居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社区财务一般每月公开一次,涉及到重大问题或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及时公开。

(二)、财务管理监督

     1、参与制定本社区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社区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社区经济活动事项。

     2、监督社区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在每月集体财务审批日,对本期社区财务收入情况和各种支出票据进行集体会审,对手续不完备的票据退回整改,对不合理的开支予以否决,居监委主任对收支合理性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后,按“社区账街道代理”工作规程进入报销程序。同时,做好社区财务联审联签情况详细记录。

(三)、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监督

     1、督促社区重大事项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等“五步程序法”进行决策。

     2、对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社区重大事项和其他居务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工程建设和资产资源管理监督

     1、监督社区居委会认真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

     2、参与本社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经营性项目承发包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3、发现项目招投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向社区两委提出整改建议,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向街道纪工委反映。

(五)、社区干部廉政勤政监督

     1、参加社区干部的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

     2、监督社区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3、督促抓好干部履职目标承诺考核、诚勉教育、廉洁自律承诺等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