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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2017年农业扶持政策公布!三农政策和惠农政策

来源:      时间: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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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政策和惠农政策粮油生产发展

(一)规模种植补贴(普惠性)。全年种植水稻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经营主体,早稻每亩补助130元,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种植早稻的大户每亩再给予20元的补助,晚稻(单季稻)每亩补助90元。

(二)油菜生产补贴(普惠性)。对连片种植50亩以上生长良好的油菜生产基地,每亩补贴50元。

(三)旱粮生产补贴(普惠性)。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旱粮生产基地,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给予每亩60元的直接补贴。

(四)旱粮基地建设补贴(竞争性)2017年养殖业补贴政策。扶持创建连片50亩以上的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旱地)1个,补助30万元。

2017农村扶持政策(五)粮食高产创建奖励(竞争性)。创建省级早、晚稻千亩示范方10个,给予早、晚稻产量评比前4名的每个示范方4万元奖励,创建省级旱粮百亩示范方1个,奖励4万元。创建省级双季稻百亩攻关示范方2个,给予产量评比第1名的示范方10万元奖励。

(六)粮油生产保险政策(普惠性)。2017年我县水稻保险保额统一为每亩900元,保险费为每亩45元,其中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分担比例不变。对农机综合保险保费予以补助60%。

(七)种粮大户种粮贷贴息政策(普惠性)。执行省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凡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粮食生产贴息贷款的,省财政继续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

2017农业扶持最新政策(八)稻谷收购政策(普惠性)。2017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和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0元和136元。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九)粮食订单奖励政策(普惠性)。财政继续对按订单收购的早稻给予每50公斤30元的奖励,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按订单交售县级储备中晚籼稻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每50公斤20元的奖励,每亩最高奖励180元。

(十)水稻统防统治(普惠性)。对为散户提供水稻统防统治服务,并达到一定服务面积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实行以奖代补,服务面积500亩以上的每亩补40元(无人机开展统防统治飞防作业的,每亩补50元)。

就业扶持政策2016(十一)水稻机插作业补贴(普惠性)。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实行水稻机插作业,予以每亩补贴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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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和主导产业发展

(一)现代农业项目(竞争性)。重点支持新增设施种植面积80亩以上(生猪存栏800头、家禽8000羽、奶牛100头以上,较大规模食用菌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新增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建设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的50%2017农业扶持最新政策,补助额度为50-200万元。

(二)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竞争性)。重点支持农牧结合、粮经结合、林牧结合、农渔结合、畜禽排泄物或农作物秸杆综合处理利用,农作制度模式创新等生态循环、节能节水型优质高效农业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的50%,补助额度30左右万元。

(三)菜篮子工程(竞争性)

1、市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要在50万元—150万元,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0%、且不超过50万元。

2、市级“菜篮子”工程家禽基地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在20-50万元,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0%、且不超过15万元。

三农政策和惠农政策(四)现代种业发展(竞争性)

1、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根据保护任务及重要程度择优选建,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为20-40万元。

2、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项目和畜禽种苗工程项目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的50%;补助额度原则上在70万元以内。

(五)茶产业发展

1、茶园建设(普惠性)

(1)茶园新植。集中连片新植标准化无性系良种茶园5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助800元。集中连片新植标准化无性系良种茶园20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若在垦造耕地上种植茶叶,且已享受垦造耕地项目复绿补贴的,不能再享受此政策。

(2)茶园低改。茶园低改包括两个方面:(1)本地群体种老茶园(树龄达30年以上)改造;(2)无性系良种的茶园,树龄已经10年以上2017年养殖业补贴政策,但由于管理水平很低或几乎失管,树势未老先衰、杂草丛生的常规茶园的低产化改造。茶园低改面积集中连片50亩(含)以上并基本达到现代茶园要求的,每亩给予700元的一次性补助。茶园低改面积集中连片不足50亩的,需新植无性系良种茶园来补足50亩以上,补助标准按茶园低改标准每亩700元计补。

(3)茶园认证(茶叶质量安全管理)。茶园首次通过绿色和有机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和2万元补助。

2、平阳黄汤品牌建设(普惠性)

(1)茶叶评比。茶叶企业在各级茶事活动中,获国际性“金奖”和全国性“金奖”称号的给予奖励2万元;获省级“金奖”称号的给予奖励1万元;获市级“金奖”称号的给予奖励0.5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品牌、同一茶类的产品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计奖。

(2)品牌宣传。①支持茶企参展。茶叶企业自主参加政府部门指定的省外茶叶展会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参加省内茶叶展会的给予一次性0.5万元补助。②鼓励专卖店建设。新开设的平阳黄汤专卖店,经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专卖店开业后正常营业时间至少一年以上)。具体补助标准为:店内使用面积30平方米(含)以上的起补,30-40平方米的每个专卖店补助3万元,40-50平方米的每个补助4万元,50-80平方米的每个补助6万元,80-100平方米的补助10万元,100平方米以上的专卖店补助15万元。

3、茶叶生产设施建设(普惠性)

(1)茶叶机械引进。对新购茶叶加工机械设备以及采茶机、修剪机、切割机等茶园管理机械,给予购机款25%的补助2017农村扶持政策。单台(组)机械补助上限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条(套)流水线机械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已列入2015-2017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茶叶加工机械和茶园管理机械不能申请补贴。

(2)标准化名茶加工厂。对通过省级标准化名茶加工厂验收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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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经济发展

(一)产业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包括绿色产业集聚园区、山区来料加工提升集聚区、特色文化创意园区、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集聚区、现代农业园区、现代物流园区等产业平台建设。支持产业平台建设项目业主用于产业区块的规划设计、平台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技术研发平台、标准检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招商平台、游客接待中心和服务系统建设等)及区内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按项目支持环节的总投资(不含土地征用费、土地租用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属于大配套的道路、桥梁、河道、供水、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给予直接补助,三农政策和惠农政策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0%,其中业主为村集体且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的,可以提高到80%,优先支持村集体物业项目的发展。

(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竞争性)。包括农林牧渔业、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含休闲观光农业、林业、渔业)、山区特色原材料加工业、来料加工业及山区农林牧渔产品和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的直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电子商务建设。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来料加工企业、种养大户等市场主体新增固定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等环节,按支持环节投资总额不超过50%的标准予以补助,但如果县政府对其他农口部门产业补助比例高于50%的,可参照县政府确定的标准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竞争性)2017年养殖业补贴政策。包括未纳入大型污水处理系统的重点区域小型污水处理项目和局部生态、景观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扶持标准按项目主体工程量给予以奖代补,按支持环节投资总额不超过80%的标准予以补助。

(四)每个项目或项目单位连续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每个年度项目补助金额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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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三品认证和标准制定奖励(普惠性)。农产品首次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0.5万元、0.8万元、1.0万元补助;通过无公害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复查换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0.2万元、0.3万元、0.5万元补助。制定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农业标准,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和3万元的补助。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对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和“三品”认证企业,择优建立若干个主导产品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基地,每家给予3万元补助。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主体建设(普惠性)。对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和“三品”认证企业,购置溯源条形码打印机,并实现数据与省追溯平台有效对接的,每家给予0.2万元补助。

2017农村扶持政策(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企业建设(普惠性)。对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和“三品”认证企业,购置溯源条形码打印机、电脑、空调、冰箱、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等设备,设有固定场所,配备检测人员,正常开展农产品上市前自检,并实现数据与省追溯平台有效对接的,给予每家2万元补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普惠性)。对因行政区划调整而新设立的乡镇(南麂镇除外),按照规范化乡镇快速检测室建设要求,完成建设并投入正常使用的,给予每个3万元补助;对现有乡镇检测室,按照规范化乡镇快速检测室建设要求进行改造提升并投入正常使用的,给予每个1万元补助2017农业扶持最新政策

(六)农产品监测(普惠性)。根据全县年度农产品监测任务下达计划,对完成定性检测任务的乡镇,给予10元/批次的补助(每个乡镇补助最高额不超过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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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

(一)农机化促进工程(竞争性)

1.粮油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要求水稻季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油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旱粮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对应建设项目主要种植作物类型)。就业扶持政策2016茶叶和果蔬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要求茶叶、水果、蔬菜种植面积100 亩以上(对应建设项目主要种植作物类型)。智慧农机示范基地建设要求机械作业面积200亩以上,智能环境控制器服务面积5亩以上。“平安农机”建设要求年服务农机500台以上。每个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建设资金的70%,公建项目可以补助100%。引进新技术的,技术培训、考察学习、试验耗材、试验田损失、机具租赁、现场演示、外协咨询和审计评估等相关费用补助资金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30%。引进新机具的,已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不再重复补助。

(二)农业机械(普惠性)

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含设施大棚补贴)。享受补助的农业机械(含设施大棚)为浙江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内。补助对象、具体补贴额以省农业厅、财政厅下达的文件为准2017农业扶持最新政策。除中央补贴和省、县累加补贴之外,对插秧机补贴购机价格的10%,硬质育秧盘每只补贴2元。

2.农业机械报废补偿。补助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所有的拖拉机(包括手扶拖拉机、轮式拖拉机机、履带式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县农机管理总站办理注册登记,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的。补偿标准:14.7kw以下拖拉机1500元/台,14.7kw(含)以上拖拉机3500元/台。

3.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补助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个人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所有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县农机管理总站办理注册登记,按规定报废旧机并换购新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补贴标准按省农业厅、财政厅、商务厅下达的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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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扶持政策

(一)畜禽种子种苗工程(普惠性)

1.能繁母猪人工授精补助。养殖场(户)使用经畜牧部门认定的供精中心(站)、种畜场(或本场的种畜)提供的冻精(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实行人工授精的母猪每头份精液给予补助10元(上级补助)。

三农政策和惠农政策2.后备奶牛养殖补助。存栏奶牛10头以上且成母牛5头以上(含5头)的场,经两病检测合格并发放健康证的后备母牛每头补助500元(省400元、县100元)。

(二)畜牧业转型升级

1.美丽生态牧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符合相关要求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按照美丽生态牧场标准完成创建,通过市级验收后,给予补助资金8万元(省级资金)。

2.万头猪场项目(竞争性)。万头猪场项目属地乡镇、村可得到150万元(市级资金)奖励。

2017年养殖业补贴政策3.新(改)建“非接触式生物发酵床”养殖模式养殖场和畜禽标准化场提升改造(普惠性)。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的50%;其中生猪和奶牛规模场控制在50-300万元,其他规模化养殖场控制在25-100万元。

2017农村扶持政策(三)动物防疫及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普惠性)

1.对养殖场户等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抗体和疫情监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预防性扑杀等动物防疫补助,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2.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投标,中标服务价格包括收集、运输、贮存、处理等猪61元/头、其它病死动物16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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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与能源建设

(一)农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普惠性)。明确把加装秸秆切碎还田装置列入农机购置补贴;年利用秸秆100吨以上的秸秆基料化、饲料化示范点,每处补助2万元;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的秸秆燃料化示范点,每处补助5万元;对开展秸秆打捆收集作业的,除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外,由县财政再补助购机价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