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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等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6-08-01

作者:产业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4    更新时间:2016-7-18    文章属性:          ★★★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等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浙农办〔2016〕1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普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普查的重要意义,抓紧部署,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农业文化遗产等资源调查基本情况表》,并完成农业文化遗产、农业节庆、农村特色小吃等(填报数量不限)调查表信息录入。7月22日前将表格、各附5张相关照片、专题调研分析材料以及相关农业文化遗产、农业节庆、农村特色小吃典型案例上报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吴胜,电话:63722484;林静,电话:63729375。

 

中共平阳县委

农村工作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

 平阳县农业局

201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