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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批(已启动)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6-08-01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顶层设计要求,根据《平阳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平统办〔2014〕5号)及《平阳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管实施办法》(平美丽乡村〔2014〕5号)有关规定,县统筹办会同县财政局对全县10个镇(乡)美丽乡村示范村(线)和部分重点创建村建设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截止12月底,共开工项目109个,累计完成投资11648.877万元(不含腾带村励志馆),计划补助4364万元,其中列入一事一议项目补助951万元。现将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批建设项目补助经费713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示范村(线)已开工项目43个,累计完成投资5548.884万元,下达补助资金190万元;创建村已开工项目66个,累计完成投资6099.9929万元,下达补助资金523万元。请接此通知后,保质保量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抓紧做好已竣工项目验收上报工作。

平阳县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

平  阳  县  财  政  局

平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