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玉壶镇屋顶蓝棚整治工程,房屋楼顶搭有蓝棚或门前违规搭棚的住户,近期内请自行按要求整改或拆除蓝棚。确属屋顶防雨质漏加盖的,且愿意配合政府按规定标准(使用琉璃瓦或树脂瓦,最高点不超过2.2米,外延最低点不超过女儿墙(外围栏杆),如无女儿墙,放到楼顶平台最底点、不能超出立面)进行搭建防雨防漏设施的住户,于12月20日前到社区(建成区到村建办)领取并填写《屋顶防雨防漏设施申报表》(另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证复印件、漏水处照片电子稿,逾期未报者或未进行整改拆除者,下步镇里将进行统一拆除。
望各村民互相转告此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