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宣家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事务监督制度

一、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其他委员也可列席;

二、监督重大村务决策过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三、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四、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

五、建设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监委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有权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