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耿山村2019年村规民约

 为了切实加强村民的自治和法治意识,规范村民行为,构建和谐村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特制订本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 文明新风

  第一条 村民应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条 村民有义务维护村内的和谐安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第三条 村民应做到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员。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不欺生、不排外。

  第四条 倡导立家风、传家训、树家风;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不盲目跟风攀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搞宗派活动。

  第五条 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原则,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家长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义务,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第六条 村民应积极参与村级各种公益福利项目的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自觉参与本村开展的五好家庭、创业家庭、和睦家庭、美丽家庭、清洁家庭、平安家庭等评选活动。

第七条 遵守殡葬改革规定及制度,提倡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倡导绿色殡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