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村村叶家自然村栾宏良、叶圣明、江章耀、叶小亮、栾宝良、叶五良、叶四良、叶金良等8户位于叶家大桥边的5.905亩承包土地,出租给衢江区太真乡张石荣,用于毛竹制品加工,租赁年限10年,每年每亩租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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