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有关部门:
  根据《江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江政发〔2011〕8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江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择优申报。已经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经营范围的生产基地、农业设施、流转土地、经营场所等资产,不得再申报为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
  二、申报企业需填写申报书,并经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盖章,申报书格式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申报企业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经市级产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315室),其中申报登记表和企业农业产业化发展总结务必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农业农村局郑建斌,联系电话:4022657。
  附件:江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书

江山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