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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示范性家庭农场:
  根据《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3〕30号)和《江山市扶持家庭农场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江财农〔2013〕344号)文件精神,为抓好我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财政扶持政策的落实,决定开展2020年度示范性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度新评定的及以前认定尚未实施过本项目的江山市示范性家庭农场。
  二、建设内容
  生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生产管理用房、农场内道路硬化、沟渠、生态循环设施建设;农产品初级加工、整理、储存、保鲜等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
  已取得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三、扶持标准
  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要求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资金补助标准:按家庭农场新建项目实际投资额50%以内(含)予以补助,每家农场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江山市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江山市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简表(见附件2);
  3.项目建设区域内近二年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4.项目建设内容布置示意图及区域现状照片;
  5.拟购置设备设施清单(包括型号、预估价);
  6.涉及生产设施用房建设的需提供设施用地审批材料;
  7.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要求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要切实可行,投资预算符合市场行情,自筹资金已落实,用地等开工实施条件具备。
  申报材料需要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指导中心,联系人:周梦琪,联系电话:4018591。

  附件:1.江山市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书
     2.江山市家庭农场财政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江山市发展家庭农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