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提升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层层压实目标任务,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稳住农业基本盘的重要抓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提升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
  本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粮食生产能力、耕地保护、粮食储备等情况,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会议座谈和现场抽查等方法。会议强调,要从思想上深化认识,全力以赴做好我市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要突出检查重点,紧紧围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责任落实、生产能力、耕地保护、粮食储备、流通和应急保障等方面,推动执法检查落准、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