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缠足的由来

相传,南唐后主李煜,让其能歌善舞的宫嫔娘,以丝帛缠足起舞,众人称绝,谓有“回旋凌云”之姿。北宋时,有女子仿古缠足,并影响到民间。南宋时,缠足之俗继续发展,由舞蹈的要求异化为对女子审美的一条标准,以为缠足为美女。元时,蒙古人编民入社,成为当地居民。中原人士为显示自己为正统的汉人,都倾向于使自家女子缠足,以区别于不缠足的蒙古人。明代女子脚不但要小,而且要方,要裹成角形。清代达到巅峰时期,“小”“尖”“瘦”“弯”“香”“软”“正”七字决成为衡量女子缠足标准。缠足之法也愈来愈讲究。明代有“三寸金莲”之说,清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有足小到可以立于小碟之中,不能移步的“抱小姐”。缠足是汉民族中的一种陋习,由颓废畸形的文化所导致,主要是社会歧视妇女。且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妇女,奉行“三从四德”,变成男人的娱乐工具,裹小脚以娱男人势所必然。1895年,康有为在广州成立的粤中“不裹足会”,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反对女性裹足的民间团体。同年,全国性的“不裹足会”在上海成立,掀起了反缠足运动的高潮。自此,中国才渐渐结束女人裹足的恶习。(继木100×60㎝,坚强的与命运不公平封建社会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