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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告知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告知书
 

各村(居)居民:

现我镇“城乡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已开始,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是一项政府惠民养老工程,其参保的时间、期限、档次及参保人其他各方条件直接觉得今后的养老金享受高低,各参保人必须仔细考虑后参保。请大家相互通知,及时参保,特别是外出人员,尽快告知。

一、扩面工作对象

具有本镇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制内工作人员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办理时间、地点——20109月,户籍所在村(居)。

三、参保所需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低保户证件、二级以上伤残证、退伍证或退伍证明书复印件。

四、参保缴费

个人缴费每年分1003005007009001100六档,自愿选择;正常缴费选择前三档,政府每年补贴50元,选择后三档,政府每年补贴70元。持有一、二级《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人员参保每年财政补贴100元。

五、待遇享受——年满60周岁,到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

1、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每月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多缴多得)=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自己缴费额+政府补贴)除以139

月缴费年限养老金(分段计算,缴费时间越长,年限养老金越多):5年一下,每年1元;6年至10年,每年2元;11年以上的,每年3元。

★最低档每年100元参保,正常缴费15年,在利息不算下,每月可领到106.2元。60+[5×1(前5年)+5×2610年)+5×31115年)]+(10050)×15139603016.2106.2元。

2、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3、对参保的复原退伍军人,军龄视同缴费,并加发优待养老金。

★、特别说明

1、不参保,没有政府补贴。

2、个人缴费存入个人自己的帐户,计息,参保人死后,其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3、不能补缴从未参保过年费(如:今年不参保,今后不能补回今年以及之前年份)。但在今年参保的4560周岁(1963年到1950年出生)人员今年可以补缴之前年份,且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