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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不足20年需一次性补足



2015-10-28  11:16:18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10月26日,一市民来电:我是温岭市石塘镇新滨村村民,在缴纳养老保险15年,医疗保险20年后每个月可以领取1000元退休金,我已经缴纳13年,人力社保工作人员表示余下两年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一个月一个月缴纳,必须一次性缴纳6万元,若不能一次性缴纳6万元,则医疗保险卡作废,我对此存在疑议,要求解释。

温岭社保局反馈:经查,黄先生于2002年7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5年6月申请按221政策补缴养老保险年限,目前该人员已缴养老保险177个月且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应继续按月缴费至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另外,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温政〔2012〕4号)第九条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20年后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按规定补缴的,自次月起中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经查,黄先生于2010年12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已缴医疗57个月,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缴费年限不足20年。目前办理退休时的省平均工资为4031元,该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

责任编辑:杨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