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

村级财务十项规定

一、工程建设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报批备案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股东)大会讨论确定后,应填写“温岭市村级工程项目报批备案表”,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

单项估算5万元以下工程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也可以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人工费采取点工形式,实物采购单项采购5000元(含)以上货物或服务的,应进镇(街道)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投标或委托政府采购,单项采购在5000元以下的推行联合采购,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小组,负责采购工作。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200万元以上要进市招标中心招标。

包清工就是工程总包方(村集体)自己采购材料,把工程施工和安装分包给别人,只结算人工工资给别人,但人工工资也需要招投标(即人工费招投标),材料采购程序同上。                            总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如场地平整、土石方、路面浇筑、绿化、围墙等技术含量低、不涉及公共安全、容易计量的项目,经村民(社员股东)代表讨论通过可以实行“包清工”,也可以采取公开招投标。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均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

工程结算发票应为规范的、由当地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除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点工小工费外),不得使用其他支出凭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工程款,工程款原则上应通过转账结算。工程结算时要附工程合同书和结算书(审核价)、报批备案表。

    二、村集体资产分红

农村集体资产当年的净收益应当在提取公积公益金后实行按股分红。公积公益金提取的比例不得低于净收益的百分之三十。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村级公共开支等。根据年终当年可分配总额,由村两委形成初步分配方案,经“三资”服务中心主任(或负责人)审核,方案实施后将其在“三资”服务中心备案。

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留用地或者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的补偿应当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入市的,其入市收益作为集体资产可以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外出考察

    村级组织在外出考察学习时,应将参加对象、考察内容、考察时间、考察线路和考察费用预算提交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公示后,村级组织向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交《村级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申请表》,并附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记录,说明外出考察学习目的、时间、线路、人员构成、费用总额及经费来源等内容,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将学习考察相关费用票据、会议决议,连同镇(街道)报批手续报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入账。

    学习考察不得夹杂报销与考察学习无关的费用,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增加外出人员。不得以发放现金、实物或其他形式代替外出考察学习。不得上高档菜、烟、酒。不得报销旅游景点门票。

    四、非生产性开支规定

    村级招待费实行“零”招待制度。不得用集体资金购买贺年卡、挂历、年历等物品和登播祝贺性、拜年性广告。村级会议不安排用餐。不得支付各类商业保险。

   到镇(街道)以外开会或办事要以公交车车费为准报销,不得用包车(自驾车)车费拿来报销。 村干部因公外出(村干部在本镇、街道开会办事除外)所发生交通、餐饮、住宿等开支,结合实际情况,每村要制定差旅费标准并严格执行,不得另外报销费用。除突发性事件、突击性任务等特殊情况外,村级组织不得租用车辆。

    严格执行市农林局每年下达限额标准,并限于订阅党报党刊、农村经济发展等报刊,杜绝订阅娱乐性杂志。

    严禁任何部门和组织以会费、捐赠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村级组织不得以捐款、赞助、贺礼费等名义向外捐款。

    五、村级财务审批流程、审批权限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联审联签;交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签字或盖章同意,再由村出纳或报账员报镇(街道)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入账。对手续不完备、内容不明确的票据,经退回补办后方可入账,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代理会计有权拒报账。

    数额较小的村级日常经费的支出,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审签;数额较大的经费支出,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集体审核同意后,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联审联签;数额巨大的经费使用和支出,还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股东(代表)会议决定,会议审核同意后(报销时要附会议记录复印件),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联审联签。

   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征求各村意见后提出,报县级农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明确。

    六、村干部、党员误工

村主职干部原则上不再享受镇村发放的其它补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享受村级其它补贴的,必须按“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并报镇(街道)同意。

其他村干部定工人员要一年一度经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通过确定,享受定工人员不得再领误工,如发现同级定工人员工作出勤有多有少,平时先记工,将记工单总数作为在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商量定工依据,可以相应加上去一次性确定。

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严禁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或负债发放村干部补贴。严禁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配备移动电话,严格控制通讯费支出。

纯党员会议不得领误工,包括村党组织改选、党代表选举、党员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其他与两委、村民代表一起开会可以参照他们领取误工。

    七、出纳工作职责

出纳员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对于收入项目及时开具收入票据,以免漏收。收款收据连号使用,作废收据将发票联、记账联一起附在当月出纳结报单上交给代理会计。对于每张支出发票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是否按要求取得正式税务发票。另外还要记好应收、应付、内部往来明细账,做到及时清收,不得以收抵支。

村监会审核盖章后,出纳员要填好出纳结报单,再向代理会计结报。

库存现金限额在5000元以下。单笔2000元以上的支出应转账支付(工资除外)。超限额现金及时存入开户银行。严禁白条顶抵库存现金。

    八、老人协会

年初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本年度老人协会支出总额度,经费支出报销与村级其他一样,凭支出发票签字后实报实销;同时老人协会协助收取的村级房租、地租、菜场摊位费、公墓等,统一由村开票入账,资金须及时存入村集体银行账户或结报给村出纳入账,严禁白条领款或私立小金库。

    九、规范票据

    有效收入凭证:用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及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有效支出原始凭证: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和符合财税制度规定的部门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制凭证为有效支出凭证。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支出事项除按规定可使用自制凭证外,须取得盖有填制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制凭证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误工费、勤杂人员人工报酬和五保户、困难户等优抚对象的补助资金及发放土地征用补偿费、政策性兑现资金等。

    十、结报规定、财务公开、清账

    村集体各项收支应按月结账,确因业务不多(或特殊原因),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结一次。

    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各村应当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数字电视也要逐笔公开。

    一年一度清账理财工作,应在村两委领导下,驻村同志监督下,代理会计配合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主持清账工作。人员原则上就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以推荐其他人选充实(一般由群众威望高老党员、老干部、懂业务、村民代表等人员),共5-7人组成。清账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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