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污染治理的目的和意义

00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这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历史任务和战略决策。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在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将目前还很落后的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幸福、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农村环境作为城市环境的支持者一直是城市污染的消纳地。受长期城乡“二元”发展结构的影响,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生态环境质量急剧下降,环境污染给农民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达7亿多人,每天产生污水数千万吨。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表明:我国农村有3亿多人喝不上安全的饮用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质不达标;另据2005年建设部对全国部分村庄调查显示:96%的农村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直接就地势排入周边水体,造成河流、水塘等水环境污染,是农村重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重视与加强农村地区的水污染治理工作,防止对农村及周边地区的水体、土地等自然环境造成污染,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和提高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农村污水是不同于城市及中小城镇的另一种类型,具有点多、面广、量小、分散等特点,农村面临管理水平低、建站和运行资金短缺等实际问题。目前,我国在城市和城镇废水处理技术研究上已取得较大的进展,但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上进展缓慢,尚无适用的处理技术,更缺乏标准规范。因此,研究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对策,开发出适合农村水污染治理特点的技术成为解决新农村环境问题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