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

柯城区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促进优质高效生态精品农业发展。经过多年发展,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品牌战略意识,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三品一标”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三品一标”倡导绿色、减量和清洁化生产,遵循资源循环无害化利用,严格控制和鼓励减少农业投入品使用,注重产地环境保护,在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三品一标”通过品牌带动,推行基地化建设、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有效提升了农产品品质规格和市场竞争力,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二、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达到150个,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35个,使“三品一标”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水平。“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产地环境监测面积达到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40%,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率先实现“三品一标”产品可追溯。

    三、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年度内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年度内获得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

    四、补助标准

    区农业局设立“三品一标”农业建设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从现代农业园区扶持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对“三品一标”农产品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创建申报。

    1、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给予1万元/个奖励;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的,给予0.3万元/个奖励。

    2、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3万元/个奖励;对通过“绿色食品”续展的,给予2万元/个奖励。

    3、对获得“有机农产品”转换认证的,给予1万元/个奖励;对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2万元/个奖励;通过有机农产品续展的,给予2万元/个奖励。

    4、对被授予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称号、获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价的,分别给予5万元/个补助。

    5、对通过区级农业标准化项目验收的项目,给予2万元/个补助。

    五、补助要求

    “三品一标”补助对象要求经营主体管理体系健全,生产档案记录齐备,质量管理规范,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单位。对同一单位,与无公害、绿色、有机有关的奖励资金累计不超过4万元;同一单位,同一产品,获得“三品一标”多级认证,按最高等级奖励;对同一单位同一产品,不复查换证但重新申报并取得证书的不予奖励。

    六、补助程序

    “三品一标”经费补助采取自主申请、层层把关、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主体申请。从事“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其它组织或个人提出申请,于12月20日前,如实填写《柯城区“三品一标”奖励申请表》,并提供认证认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等材料上报区农业局。

    2、材料初审。区农业局逐一对申请对象开展产地检查,并对其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审核、公示,防止弄虚作假,统一汇总后报区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

    3、奖励时间。奖励从2018年1月起实施,暂定为三年。具体事宜解释权归属区农业局。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