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

柯城区农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从今年3月开始全面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工作也同步开展。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统一部署,兼顾推进的原则。在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统一纳入2017年村级组织换届,通盘考虑,统一部署,统筹兼顾,有序推进。要在村党支部换届后,提早谋划,穿插进行,做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操作原则。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依法选举产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方式采用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的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并在选举办法中明确,经表决通过后实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布置,穿插进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委员会同步产生,选民同步登记,社员股东代表与村民代表同步推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的选举并入村监会的选举,不再单独选举监事会。提倡将村党组织书记、村民主任、村报账员推荐为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3、坚持精干精简高效,交叉任职的原则。要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分管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监事长。在符合资格条件情况下提倡社员股东代表和村民代表交叉任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与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监事会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相一致。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

    二、选举程序和操作办法

    (一)建立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成立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主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相一致,但成员必须具备股东资格。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要及时退出;选举委员会主任被推荐为董事会候选人的,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

    (二)开展社员股东登记。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对村民选民进行社员股东资格审核确认的基础上进行登记,并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乡镇(街道)备案。登记社员股东选民工作可穿插到村民选民登记同步进行,分开公示。对按照现有法规政策一时难以确认社员股东资格的个别人员,可在选举前暂缓确认其资格,待选举完成后,其社员股东资格交由新一届社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三)推选社员股东代表。社员股东代表人数根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人数规模确定,一般为每5-15户选举一人,但不得少于20人。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员股东代表的推选,社员股东代表和村民代表交叉任职,将具有社员股东资格的村民代表依法选为社员股东代表。

    (四)依法办理授权手续。社员股东代表推选产生后,各村要及时将社员股东大会的职权依法授予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授权手续采取与社员股东户代表签订授权书的方式办理。授权书与推选社员股东代表同步签订,也可上门到农户家中签订,也可结合选举工作中的其它时段进行。

    (五)制定选举办法。各乡镇(街道)要引导和指导村制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和操作范本,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董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选举办法要明确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相一致,并纳入到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选举,并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及时向社员股东公告,报乡镇(街道)备案。

    (六)推选候选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设董事长、委员等职位;监事会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设监事长、委员等职位。各村董事会、监事会具体职数由乡镇(街道)确定。

    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主持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与党支部、社员股东代表磋商提出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乡镇(街道)审查同意后确定,并于投票日3天前张榜公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采取等额选举。要引导在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报账员(村文书)中推荐为董事会候选人。对异地任职或下派的村党支部书记,可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授予其社员股东资格,但不享受社员股东经济权益。董事会、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本社财务人员不得作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担任监事长的党组织成员除外。

    (七)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织召开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的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投票前,要做好领票、投票、计票、唱票等相关准备工作。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经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在投票选举当日或次日,将当选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向全体社员股东公告。遇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公告的,需经乡镇(街道)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批准。

    (八)选举董事会董事长和监事会监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通过董事会成员举手表决产生董事长,达到半数就可担任;监事会监事长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要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支部书记选为董事长,鼓励村党支部成员选为监事会监事长。选举结果由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报乡镇(街道)认定,并报区农业局备案。

    三、时间要求和步骤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七里乡试点经验,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时穿插进行,与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过调研分析,摸清选情,把握重点。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村成立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制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开展社员股东选民登记并公示;推选社员股东代表并签订授权书;拟订选举办法。此阶段有些工作可穿插到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当中。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通过选举办法;提名、确定和公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公示并上报结果。此阶段要求结合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共同拟订工作计划,做到“同时不同事,同步不同票”。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新一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要及时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编制社员股东名册,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提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充分发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职能。

    四、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成立相应的指导办公室,周密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宣传到位,精力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选情分析,逐村排队,找出可能影响选举的问题和症结。着重把好“三个关”和“四个节点”。“三个关”是社员股东代表素质关;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任职条件关;选举程序关。“四个节点”是根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的时间要求,把握好建立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推选社员股东代表、推选候选人和选举四个时间节点。对重点村、难点村,要抽调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全力,确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