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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局关于抓好2014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局关于抓好2014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办,局属各单位:

为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实现全年我区粮食播种面积4.7万亩,总产量 1.8万吨的目标,保障粮食安全,现就做好今年全区粮食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1、中央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按2013年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每亩补贴52.78元。

2、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所有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的农民,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小麦、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水稻(早稻、中稻、晚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

3、稻麦、油菜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标准。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含经区级农业部门审查认定、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的规范化粮食专业合作社以及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继续按稻麦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元的直接补贴,其中省财政承担25元,市、区财政承担5元。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以上的农户,省财政继续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4、完善订单粮食奖励政策。省级储备粮订单品种增加本省产小麦、晚稻谷。省财政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和小麦(包括订单交售水稻种子)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早稻谷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晚稻谷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小麦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150元;对订单水稻种子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5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的奖励100元,每亩最高奖励300元;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

5、继续实施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

继续对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给予补贴。对本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以及接受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植保、粮食、农机等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农民,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其中省财政补助60%,地方财政补助40%

6、继续实行水稻政策性保险。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保险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冰雹、雪灾、扬花期低温和主要病虫害等造成的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400元或6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30元或45元,其中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7、水稻统一育秧补助政策。在已建成和在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各级开展的水稻高产创建重点示范片内,应用水稻主导品种,接受一季育秧大田面积100亩(含)以上的育秧专业户、家庭农场、粮食(含农机、植保等)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提供集中育秧服务的农民。按实际统一育供秧的面积(折算成大田)。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40元。服务主体应降低供秧价格,降价幅度不低于补助标准。

8、大力发展旱粮生产

旱粮(包括小麦、大麦、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蚕豆、豌豆)是我区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鼓励利用冬闲水田和旱地发展旱粮生产,对种植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蚕豌豆、杂豆等旱粮基地(冬闲水田和旱地连片种植100亩以上面积(含))的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省财政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果园间作套种的,每亩补贴20元(具体按柯农[2014]20号文件执行)。

9、开展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试点。对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粮食生产环节中的贷款需求,包括种植粮食作物所需的土地租金、购买农资和农机具、小型粮食生产设施建设等,由当地农信机构等给予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其中对30万元以内的贷款,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另行制订。

10、开展粮食扩面增产行动。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2014粮食扩面增产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耕地资源、气候条件、种植制度和粮食生产区划等因素,通过压缩冬闲扩种春粮、水稻“单改双”和粮经轮作发展早稻、利用旱地资源发展旱杂粮、应种尽种晚稻等途径,力争完成全年新增粮食面积3000亩,其中早稻300亩、晚稻200亩、旱粮1800亩、春粮700亩。

二、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对已建成的区级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根据建设面积和维护、修复等内容安排补助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农田质量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技术推广等四个方面,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关键环节。要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及制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落实管护责任制度,确保农田基础设施持久发挥作用,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为粮食生产服务。

三、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把继续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作为全区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各示范片要通过增加生产投入、推广主导品种、集成应用高产高效技术、培育种植大户等措施,实现示范片较大面积增产,在提高生产水平、引导规模种植等方面做出典范。通过宣传高产做法,展示增产增效成果,促进粮食增产增效技术的应用,带动全区粮食生产水平的提高。高产创建活动按照柯农(20142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水稻高产创建活动的通知》执行。

四、大力发展旱粮生产

要认真落实《关于转发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2014年旱粮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柯农[2014]20号)精神,并按照同粮同力度的要求和不与水稻争地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规划,落实任务,出台政策,推进全区旱粮生产基地建设,推广应用旱粮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统筹抓好旱粮加工、销售等产业链建设,努力使旱粮成为我区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五、确保粮食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相关的粮食直补、订单奖励、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按规定把各项补贴以“一卡通“发放到户,确保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惠及到种粮农户。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落实到农户、到田块;采取有力措施,杜绝耕地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稳定和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的稳定。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局

20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