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宣家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制度

 

研究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民间纠纷、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讨论提出需提交村党支部委员会或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事项,以及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事项的意见、方案;组织实施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参加。决定事项时,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所作决定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村民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