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宣家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权限

 

一、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会议。

二、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及改进工作的议。

三、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责成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答复。

四、受理村民对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反映。

五、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事项。应予以制止,必要时可召集村民代 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 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六、参与乡农村财务管理机构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和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