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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部分项目与标准

来源:      时间: 2016-11-15
收费类别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文件依据 执收单位
农民建房 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0元 详见文件 浙财综〔2000〕31号            浙价房〔2000〕156号                 集镇建设管理部门
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 普通证(个人):5元/证 建房的农民 计价格〔2001〕1734号      浙财综字〔2004〕22号
财综〔2004〕5号
国土资源部门
国家特制证:20元/证       
 (由农民自愿选择)
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第一本免收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本
丢失或损坏申请补证:10元/本
浙价费〔2008〕250号       湖发改费管〔2008〕290号浙价费〔2010〕243号 建设部门
教育收费 高中学费 普通高中:1200元/人.学期 镇乡所在地高中就读学生 湖计物价〔2003〕240号 学校
重点高中:1500元/人.学期
婚姻登记 结婚、复婚、离婚登记证书工本费 9元/对 当事人 浙财综字〔2007〕42号    浙价费〔2001〕237号     民政部门
结婚证或离婚证 5元/证 注:2015年1月1日起免收。 
有线数字电视收费 初装费 300元/户 居民用户 浙价服〔2011〕387号       湖州广播电视总台
基本收视维护费 主终端 每户每月21元 湖发改商价〔2009〕187号
同址副终端 第1个免收,第2个每户每月4元
公安 补办居民户口簿工本费 5元/本 领证人      〔1994〕浙价发98号 公安部门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领、换领、换发 20元/证 浙价费〔2004〕64号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 40元/证                              注:1、身份证数码相片信息由公安机关在办理身份证时采集,不向公民收取费用。
    2、公民自愿索取相片的,按4元(5张1寸),6元(8张1寸)收取工本费。
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0元/证
居民身份证收费减免收费规定 详见文件
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元/千瓦时) 分时电价        
(元/千瓦时)
用电户 浙价资〔2016〕103号                                      供电部门
尖峰电价 高峰电价 低谷电价 注:1.除农业生产中的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436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以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5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和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余各类用电1.9分钱;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2.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8: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六时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9:00-21:00;高峰时段8:00-11:00、13:00-19:00、21:00-22:00;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
   3.居民1-10千伏“一户一表”用户用电价格在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价格基础上相应降低2分钱执行。
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年用电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 0.5380 - 0.5680 0.2880
年用电2761-4800千瓦时部分 0.5880 - 0.6180 0.3380
年用电48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 0.8380 - 0.8680 0.5880
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 0.5580 - - -
1-10千伏及以上合表用户 0.5380 - - -
农村1-10千伏 0.5080 - - -
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 0.7280 0.9984 0.8986 0.4992
1—10千伏 0.6900 0.9462 0.8516 0.4731
20千伏 0.6700 0.9188 0.8269 0.4594
35千伏及以上 0.6600 0.9052 0.8147 0.4526
其中:     农业排灌、脱粒用电 不满1千伏 0.4770 0.6542 0.5888 0.3271
1—10千伏 0.4390 0.6020 0.5418 0.3010
20千伏 0.4190 0.5746 0.5171 0.2873
35千伏及以上 0.4090 0.5608 0.5047 0.2804
其中:
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不满1千伏 0.2100 0.2880 0.2592 0.1440
1-10千伏 0.1720 0.2358 0.2122 0.1179
备注:此栏未公示的以及今后变动的收费均以文件为准。
      投诉举报电话:湖州市发改委(物价局):12358
                    南浔区物价局:3023387、区财政局3026759、区监察局3025083、区农林局30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