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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十条红线

来源:平阳县腾蛟镇腾蛟村      时间: 2015-11-06

1.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不服从上级党组织决定的。

2.参与传播一些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的。

3.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

4.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临阵脱逃,不起表率作用的。

5.言行不文明,道德品质低劣,欺压辱骂群众的。

6.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或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的。

7.参加宗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8.参与或支持“黄赌毒”、酗酒闹事和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的。

9.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存在家庭暴力的。

10.坑蒙拐骗,欺行霸市,恶意欠款,或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