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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来源:永嘉县桥下镇西村村      时间: 2016-02-22

为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三次,到会率达80%以上。

二、支部成员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因现有支部职数少,可结合二委会成员一起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每年二次,上半年在七月上旬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

四、做好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到会人员,年度作为党员考核、评比先进的依据。

五、党的组织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发表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沟通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