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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蛟镇村两委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      时间: 2016-02-18

腾蛟镇村两委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激发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村级各项工作落实,现就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以县委县政府与我镇中心工作为重点,结合村级实际,明确村两委主职干部主业,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

2、简单实用。考核项目与指标根据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下达,指标简单明了。

3、明确导向。考核结果与村干部评优评先、经济及政治待遇相挂钩,加大奖优罚劣力度,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激励导向。

二、考核对象

全县村两委主职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

    三、考核内容和办法

村两委主职干部考核采取日常工作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细则见附件)

(一)日常工作考核。考核内容主要针对村两委主职干部在岗在位、会议出勤、请销假、常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主要可包括:一是值班或坐班情况。全面推行村两委主职干部坐班制,人口在2000人以上、村级事务较多、村干部报酬有保障的村,实行村两委干部坐班制;人口1000至2000人的村,村两委主职干部轮流坐班,每天保证至少有一人在岗;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村干部轮流值班。村两委主职干部要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精力在村,为党员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实行村干部坐班值班签到制度。村两委主职干部外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二是学习培训情况。主要是参加镇级以上会议、学习培训等到会的情况。三是日常工作落实情况。镇布置的重点性、日常性工作在村级的落实情况,如基层党建、“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计划生育”等。

    日常工作考核由各镇组织办、社区具体负责,可通过电话抽查、随机调研、实地检查等方式督查各村两委主职干部值班坐班情况及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二)工作实绩考核。主要针对村两委主职干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实绩考核由镇班子联系领导、社区班子成员、职能办公室、驻村干部对村两委主职干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赋分考核。

(三)民主评议考核。各村要在每年年底认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参会人员根据村两委主职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镇党委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村两委主职干部进行综合分析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和运用

1、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算,由日常工作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组成,原则上日常工作占30分、工作实绩占50分、民主评议占20分,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镇党委结合综合得分情况,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召开党委会确定村两委主职干部考核等次。一般第一档次比例应掌握在本镇村两委主职干部总数的20%以内,第三档和第四档的比例不低于1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第四档次:个人有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②述职评议不称职票数超过有效票的13,且经镇党委考察认定确属不称职的;③超过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转正党员、严重违反发展党员规定的村党组织书记;④因对镇中心工作推进不力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信访事件、群体性事件或带头阻挠重点工作的;⑤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群体恶性事件的;⑥或因违法乱纪被立案处理的,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⑦无正当理由长期离岗或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⑧参与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⑨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的,并经镇党委警告无效的;⑩因其它严重问题或被镇(乡)党委认定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的。

    2、结果运用。镇党委应当建立村两委主职干部考核档案,考核情况和结果及时归档,作为干部使用管理、报酬奖金评定、推优评先的基本依据。一是与经济待遇挂钩。村两委主职干部报酬将分为基本报酬与绩效报酬,基本报酬占村两委主职干部报酬的60%,按月发放,绩效报酬占村两委主职干部报酬的40%,年底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档发放。基本报酬与村两委主职干部的日常坐班、值班考勤挂钩,对无故不参加坐班值班的,按缺勤处理,缺勤一次扣发基本报酬50元。绩效报酬与村两委主职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村两委主职干部考核为第一档次的,可在绩效报酬的基础上上浮30%以上;考核在第二档次及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报酬;考核为第三档次的,可在绩效报酬的基础上下浮30%以上;考核为第四档次的,可在绩效报酬的基础上下浮50%以上。村党组织书记的报酬要适当高于村委会主任的报酬,具体比例由我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村两委成员报酬待遇可依据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参照本考核办法执行。二是与政治待遇挂钩。村两委主职干部考核为第一档次的,可作为各类优秀个人评选的推荐对象;连续3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第一档次的,优先考虑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考核为第三档次的,由镇予以诫勉。诫勉期满仍不改正,或考核为第四档次的,是党组织书记的应予免职;是村委会主任的,由镇党委做好说服工作后依法劝其辞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再考察一年,是预备党员的应当延长预备期一年。

五、加强领导

落实村两委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手段,各社区、村(居)务必要高度重视,真正从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精心谋划,认真实施,切实把这项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社区、村(居)要严格执行村两委主职干部考核办法,考核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切实利用发放村干部报酬,加强对村两委主职干部的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