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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来源:温岭市泽国镇沈桥村      时间: 2017-11-17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党建工作、发展党员等重要问题。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任务组织活动,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课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安排党课内容,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主讲、有记录。

五)农历每月十六为“党员集中活动日”,在集中活动日组织党员进行“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组织生活。

(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不得借机搞吃请、外出旅游;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一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误工补贴和其他钱物。

(七)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定为警示党员;一年内累计6次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定为不合格党员;对无正当理由,

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