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国家公园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环境卫生清洁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位。我村结合以上实际要求,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我村各农户应做到以下要求:
1、 每家农户应做到房前屋后卫生“三包”。
2、 可腐烂的有机垃圾应倒入自己家菜园地,做肥料处理。
3、 把无机垃圾(不腐烂、塑料袋等白色污染垃圾)倒入村指定垃圾点。
4、 可回收垃圾(饮料、矿泉水瓶)等,要用编织袋装好等待专职回收人员上门收购。
5、 对不文明,不讲卫生的影响环境清洁工作和造成及影响村民身体健康的,应及时向村卫生监督委员会举报(电话:690752),以便作出及时处理。
6、 对村垃圾分类工作支持与配合的农户,村年底进行评定并给予奖励。
华埠镇联丰村委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