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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江南一埠网商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来源:浦江县浦南街道石埠头村      时间: 2017-09-12

 浦江县江南一埠网商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经营日常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七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八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九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一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二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一致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5、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岗位职责: 出纳岗位职责 

1、要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要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2、要根据原始凭证,记好现金和银行帐。书写整洁、数字准确、日清月结。 

3、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挪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帐面一致。 

4、负责到银行办理经费领取手续,支付和结算工作。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卷。

6、负责作好工资、奖金、发放工作。

7、及时与银行对帐,作好银行对帐表。 

8、根据规定和协议,作好应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收款情况。

9、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作好出纳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记好行政方面的财务总帐及各种明细帐目。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书写整洁、登记及时、帐面清楚。负责编制月、季、年终结算和其他方面有关报表。

2、协助总经理编制并执行全年预算。 

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应拒绝入帐。要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4、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帐目,作到帐物相符 

5、上级财务机关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资料和反映情况。 

6、每月书面向经理汇报财务情况,当好总经理参谋,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7、定期装订会计凭证、帐簿、表册等,妥善保管和存档。

8、每月统计好工资、绩效便于出纳做好发放工作。

9、负责掌管财务印章 

10、按期填报审计报表,认真自查,按时报送会计资料。 

第三章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二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部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 并送交行政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薪资按我公司 各部门实际情况核算; 

第五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形式,呈报总经理考 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五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1、 星期一至星期五:

冬季:早上8:0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季: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7:30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三条  员工请假期间期间,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为旷职。

第七章 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合作商勾结或收受合作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八章  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归档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九章  卫生与安全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

处理措施。 

第四条  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章制度若有未尽事宜,需修改补充时,另行通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