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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唐家庄)垦造耕地项目工程(1号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      时间: 2017-08-23

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唐家庄)垦造耕地项目工程(1号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唐家庄)垦造耕地项目工程(1号地块)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目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唐家庄)垦造耕地项目工程(1号地块),总面积约44179平米,,主要包括设计图纸红线范围内土地平整;新建渠道、管涵、窨井、挡墙;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所有的杂物清除并外运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本次招标工程的估算价49.8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6、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按顺序装订):

1)企业介绍信(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投标单位请于2017613日至2017615日,每日上午8 30分至11 00分,下午14 时至1630(北京时间)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601室)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                  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601

联系人: 吴主任                             联系人:李工

  话:13567237377                           话:0572-6025960

 

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经济合作社

                                                                  2017613